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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监测与管理

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,包括非甲烷烃类(烷烃、烯烃、炔烃、芳香烃等)、含氧有机物(醛、酮、醇、醚等)、含氯有机物、含氮有机物、含硫有机物等。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大气PM2.5重要的前体物,与空气污染密切相关,对大气环境和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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挥发性化合物的来源有很多,主要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。自然源包括了植物、草场、湿地以及动物的粪便等,人为源包括了农业源、工业源、生活源以及移动源等,其中工业源的影响尤为深远,其来源有工业废气、汽车尾气、光化学烟雾、建筑、装饰材料等各个行业,其中,工业生产的废气所携带的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危害性很是“突出”。当工业废气中苯蒸汽浓度较高时,能够产生直接引发致死性的急性中毒现象;有机废气中的多环芳烃有机物、有机氮化合物、芳香胺类化合物等都有较高的致癌率;苯酸类有机物进入人体后会直接导致细胞中的蛋白质凝固或者变形;腈类化合物和,可直接入侵人体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,导致人体呼吸困难、窒息以及神经系统障碍,最终导致人死亡。挥发性有机物除对人体健康有损害之外,还有部分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废气排放入大气后,对臭氧层造成破坏,加剧温室效应,引发全球性气候灾害。

但是,VOCs的监测和管理面临一些挑战。一方面,VOCs的来源广泛。在我国,人为排放的VOCs远高于自然源,固定源燃烧、道路交通、溶剂产品使用和工业过程都会排放VOCs。另一方面,VOCs的组成复杂,物理和化学性质差异大。

因此,加强监测能力建设。按照《“十四五”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》要求,持续加强VOCs组分监测设备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设。加强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,是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和降低其危害的重要途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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